夜航船夜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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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余待船家夜航时补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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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一阁藏抄本 · 凡 10 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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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开篇散记〕

鄭鑄《刑書》,晋作《執秩》,趙制《國律》,楚作《僕區》區,音歐,皆法律之名也。僕,隱也;區,匿也;作爲隱匿亡人之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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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国把法律条文铸在鼎上,叫作《刑书》——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;晋国制订了《执秩》,用来管理官员的等级秩序;赵国制定了《国律》;楚国制定了《仆区》——注意这个“区”字读“欧”的音。“仆”是隐藏的意思,“区”是藏匿的意思,所以《仆区》就是关于窝藏逃亡人员的法律。这些都是法律的名字。(按:这一条出自《夜航船》的兵刑部,讲的是春秋战国时期各国制定法典的事情,张岱罗列这些名字,是为了说明法律在当时已经有多种多样的称谓和形式。)

注
  • 郑铸《刑书》 —— 公元前536年,郑国子产把刑法条文铸在青铜鼎上,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。
  • 晋作《执秩》 —— 晋文公时期制定的法律,主要用来规范官员的等级和职务。
  • 赵制《国律》 —— 战国时赵国的法律,由赵盾制定,是赵国早期的重要法典。
  • 楚作《仆区》 —— 楚国法律,专门针对窝藏逃亡奴隶或罪犯的行为,“仆”即隐藏,“区”即藏匿,音欧。
批

这一条就像在列一张春秋战国的“法典清单”,告诉你法律在古代不是一上来就叫“律”的,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叫法。而且“仆区”这种专门管窝藏逃犯的法律,两千多年前就有了,今天的“包庇罪”也算是它的后代。

歷代獄名

夏獄曰夏臺,商獄曰羑里,周獄曰囹圄,漢獄曰請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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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朝的监狱叫夏台,商朝的监狱叫羑里,周朝的监狱叫囹圄,汉朝的监狱叫请室。(按:这条出自《夜航船》兵刑部,讲的是历代监狱的别称,反映了古代司法制度的一个侧面。)

注
  • 夏台 —— 夏朝的监狱,相传设在今河南禹州,商汤曾被夏桀囚禁于此。
  • 羑里 —— 商朝的监狱,在今河南安阳汤阴,周文王曾被商纣王囚禁于此,并在此推演《周易》。
  • 囹圄 —— 周朝对监狱的称呼,后世也泛指监狱。
  • 请室 —— 汉朝的监狱,最初用于关押有罪的大臣,后成为普通监狱的代称。
批

这是古人对监狱的雅称,每个名字都有历史典故,比如羑里就因周文王演周易而闻名。可见古代监狱不仅是惩罚之地,也藏着许多故事。

五聽

《周禮》;少司寇以五聲聽訟獄,一曰辭聽,二曰色聽,三曰氣聽,四曰耳聽,五曰目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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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周礼》里说,少司寇(掌管刑狱的官员)用五种听察的方法来审理案件。第一是“辞听”,就是听当事人说话,看他的言辞是否合理、有无矛盾;第二是“色听”,就是观察当事人的脸色,看是否因心虚而变色;第三是“气听”,就是听他的呼吸气息,看是否因紧张而喘息不匀;第四是“耳听”,就是注意他的听觉反应,看是否因慌乱而听不清问话;第五是“目听”,就是看他的眼神,看是否因心虚而目光游移。这五听,其实就是通过观察人的言辞、面色、气息、听觉和眼神,来判断其供词的真假。(按:这是《周礼·秋官·小司寇》中记载的古代审讯方法,体现了先秦时期朴素的心理学运用。)

注
  • 少司寇 —— 周代官名,掌管刑狱审判,是司法官员。
  • 五声听讼狱 —— 以五种声音(实为五种观察)来审理案件,即辞听、色听、气听、耳听、目听。
批

这其实就是古代的微表情识别术,和现代审讯心理学不谋而合,可见古人对人情的洞察力。

三刺

聽訟者以三刺,一刺曰訊群臣,二刺曰訊群吏,三刺曰訊萬民。

古刑

墨、劓、、宫、大辟,其後加流、贖、鞭、樸爲九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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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刑罚有五种,叫做“五刑”:墨刑,就是在脸上刺字涂墨;劓刑,就是割掉鼻子;刖刑,是砍掉脚;宫刑,是毁坏生殖器;大辟,就是死刑。后来在这五种刑罚之外,又增加了流放、用钱赎罪、鞭打和棍打,合起来一共是九种刑罚。(按:这是《尚书·吕刑》中记载的西周时期刑罚体系,五刑加四刑共九刑,反映了古代刑罚从肉刑向相对轻缓的刑罚演变。)

注
  • 墨 —— 也叫黥刑,在犯人脸上或额头刺字并涂墨,作为永久标记。
  • 劓 —— 割掉鼻子的刑罚。
  • 刖 —— 本条目中缺字,应为刖,砍去犯人的脚或脚趾。
  • 宫 —— 破坏生殖器官的刑罚,又称腐刑。
  • 大辟 —— 即死刑,是古代五刑中最重的刑罚。
  • 流、赎、鞭、朴 —— 流放、缴纳钱财赎罪、鞭打和杖打,均为较轻的刑罚。
批

这九刑其实构成了一部古代刑罚的“阶梯”,从最轻的鞭扑到最重的死刑,体现了古人对罪罚相当的初步思考。

古刑名

城旦、舂:城旦者,旦起行治城。舂者,舂米,四歲刑也。鬼薪、白粲:取薪給宗廟爲鬼薪;坐擇米使正白爲白粲,三歲刑也。

五毒

械頸足曰桁揚,械頸曰荷校,械手足曰桎梏,鎖系曰鋃鐺,鞭笞曰榜掠。考逼曰五毒俱備,言五刑皆用也。

三木

三木者謂械枷鎖及手足也。

三宥

一宥曰不識,二宥曰過失,三宥曰遺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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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宽宥,是因为犯人没有认出人或者东西;第二条宽宥,是因为犯人出于疏忽大意;第三条宽宥,是因为犯人忘记了。(按:这是《周礼》中记载的司法原则,意思是对于因无知、过失或遗忘而犯罪的人,可以减免刑罚。)

注
  • 宥 —— 宽恕、赦免的意思。
批

这其实是在说,古代法律已经考虑到人的认知局限,对非故意的行为网开一面,跟今天法律区分故意和过失的思路很像。

三赦

一赦曰幼弱,二赦曰老耄,三赦曰愚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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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赦免的是年幼弱小的人,第二条赦免的是年老昏聩的人,第三条赦免的是智力低下、愚笨痴呆的人。这三类人犯罪,可以减免刑罚。(按:此条出自《周礼》,是古代刑法中宽宥老幼弱智者的规定,体现了古代法律中的人道精神。)

注
  • 幼弱 —— 指年幼弱小,尚未成年的人。
  • 老耄 —— 指年老糊涂,年纪很大的人。耄,古指八十至九十岁。
  • 愚蠢 —— 指愚笨痴呆,智力低下的人。
批

这条讲的是古代法律对弱势群体的特殊照顾,和现代刑法中“刑事责任年龄”“精神病人减免刑责”的理念一脉相承,看来古今法律都很人性化。

虞芮争田

周文王時,虞、芮之君争田不決,相與質成於文王。入其境,見其民耕者讓畔,行者讓路。二君相謂曰:「我等小人,不可以履君,子之庭。」乃讓其所争之田爲閑田。

除肉刑

漢太倉令淳於意,無子,有五女。罪當刑,罵曰:「生女不生男,緩急無可使!」其幼女緹縈上書,言死者不可復生,刑者不可復贖。願沒入爲官奴,以贖父罪。文帝憐之,并除肉刑。

後五刑

肉刑既除,後以笞、杖、徒、流、死爲五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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肉刑废除之后,后来的刑罚定为五种:笞刑(用小竹板或荆条抽打)、杖刑(用大竹板或棍棒打)、徒刑(服劳役)、流刑(流放到远方)、死刑。(按:肉刑指古代割断肢体或摧残肌肤的刑罚,如墨刑、劓刑、刖刑等。汉代文帝时废除肉刑,改用笞、杖等,后世逐渐形成五刑体系。)

注
  • 笞 —— 用小竹板或荆条抽打犯人的刑罚,是五刑中最轻的一种。
  • 杖 —— 用大竹板或棍棒打犯人背部、臀部或腿部,比笞刑重。
  • 徒 —— 即徒刑,强制犯人服劳役,相当于现代的监禁劳改。
  • 流 —— 即流刑,把犯人押送到偏远地区,不许回乡。
批

这条讲的是古代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过程——废除肉刑后,五刑以身体伤害为主,但至少不再割鼻子砍脚了。

髡鉗

髡,削發也。鉗,以鐵束頭也。鉗,《陳鹹傳》謂私解脫。鉗,鉗在首,在足,皆以鐵爲之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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髡,就是剃掉头发。鉗,是用铁圈套住脖子。关于鉗,《陈咸传》里提到私自解开刑具的事。鉗这种刑具,套在头上或脚上,都是用铁做的。(按:髡钳是古代的一种刑罚,剃去头发并戴上铁圈,秦朝已有,汉代沿用,主要用来羞辱和限制犯人。)

注
  • 髡 —— 古代剃去头发的刑罚,也是一种羞辱性的惩罚。
  • 鉗 —— 古代用铁制成的刑具,套在颈上或脚上,类似现代的镣铐。
  • 陈咸传 —— 《汉书》中的篇章,记载了陈咸的事迹,其中提到私自解除刑具的事情。
批

原来古人剃头就是刑罚,可见头发在古人心中地位重要,难怪曹操割发代首能服众。

胥靡

胥,相也;靡,隨也;聯繫之,使相隨而服役也。猶今之役囚徒,以鐵索聯綴之耳。

棄市

漢景帝改磔曰棄市,勿復磔。磔謂張其屍也,棄市,謂投之於市。

刑具

漢刑法誌:大刑用甲兵,其次用斧鉞,中刑用刀鋸,其次用鉆鑿,薄刑用鞭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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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汉书·刑法志》里说:最重的刑罚,是动用军队去征讨;稍轻一点的,是斧头、大钺之类的砍头工具;中等的刑罚,是刀锯;再轻一些的,是钻和凿;最轻的刑罚,是鞭子或木棍。(按:这条出自《汉书·刑法志》,是班固对古代刑罚体系的概括,张岱抄来作为《夜航船》中“刑具”一条的开头。)

注
  • 斧钺 —— 古代用来砍头的兵器,也用作刑具,象征军法或王权。
  • 钻凿 —— 钻和凿是古代用来凿去膝盖骨或刺字等肉刑的工具。
  • 鞭朴 —— 鞭是皮鞭,朴是木棍,都是打人的轻刑工具。
批

古人把刑罚分等级,从打仗到鞭打,原来跟今天的法律一样,讲究罪刑相当。

鍛煉

鍛,錘也。鍛煉猶言精熟也。深文之吏入人之罪,猶鍛煉銅鐵,使之成熟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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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锻炼”这个词,“锻”是锤打的意思。所谓“锻炼”,本指反复锤打使事物变得精熟。后来用来形容那些用法苛刻的官吏,他们罗织罪名、陷人于罪,就像把铜铁反复锤打、烧炼,直至其成熟定型一样,让人无法翻身。(按:此条出自《夜航船》兵刑部刑法类,张岱借“锻炼”一词的本义,讽刺古代司法中严刑逼供、罗织罪名的黑暗现象。)

注
  • 锻炼 —— 本指冶炼金属,后比喻酷吏罗织罪名、反复折磨犯人使其定罪。
  • 深文 —— 指苛刻地援用法律条文定罪,即所谓“深文周纳”。
  • 入人之罪 —— 使人获罪,即罗织罪名陷害他人。
批

原来“锻炼”这个词在古代还有这么一层残酷的引申义——不是强身健体,而是把人往死里整。可见语言也会沾上历史的血色。

鉗網

李林甫爲相,起大獄以誣陷異己者,寵任吉温、羅希奭爲御史,鍛煉人罪。時人謂之羅鉗吉網。

羅織

武後任用來俊臣、周光二人,共撰《羅網經》數千言,教其徒羅織人罪,無有脫者。

蠶室

受腐刑者必下蠶室,蓋蠶宜密室,以火温之。新受腐者最忌冒風,須入密室,乃得保全,因呼其室爲蠶室。

庾死

漢宣帝詔曰:「系者苦飢寒庾死獄中,朕甚痛之。」

梟首

百勞名梟,以其食母不孝,故古人賜梟羹,懸其首於木,故刑人以首示衆者曰梟首。趙廣漢爲潁川守,恨朋比爲奸,乃許相訐或匿名相告者,置,令投書於其中。

銅匭

武後自李敬業反後,恐人圖己,盛開告密之門。有魚保家者,請鑄銅爲匭,其式一室四隅,上各有竅,可入不可出,武后善之。未幾,其仇家投匭告保家曾爲敬業造兵器,遂伏誅。

請君入甕

武後金吾丘神以罪誅,有人告右丞周興通謀,后命來俊臣鞫之。俊臣與興方推事對食,問興曰:「囚多不承,當爲何法?」興曰:「此甚易耳!取大甕,以炭四圍炙之,令囚入其中,何事不承?」俊臣索大甕,如興法,起謂興曰:「有内狀推君,請君入此甕。」興惶恐服罪。法當死,宥之,流嶺南。

炮烙之刑

商紂暴虐,百姓怨望,諸侯有叛者,妲己以爲罰輕,威不立。紂爲銅柱,以膏塗之,加於炭火上,令有罪者行,輒墮炭中,以取妲己一笑,名曰「炮烙之刑」。

蒼鷹

郅都行法嚴酷,不避權貴。列侯宗室見都,側目而視,號曰「蒼鷹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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郅都执法严酷,不避权贵。那些王侯和外戚们看见他,都不敢正眼看他,只敢侧目而视,给他起了个外号叫“苍鹰”。(按:郅都是西汉景帝时期的酷吏,以严刑峻法著称,这里是说他办案像老鹰扑食一样凶狠,让人惧怕。)

注
  • 列侯宗室 —— 列侯指有爵位的贵族,宗室指皇族成员。
  • 侧目而视 —— 侧着眼睛看,表示畏惧或愤怒,这里指不敢正视。
  • 蒼鷹 —— 比喻目光锐利、手段凶狠的人,这里是郅都的外号。
批

“苍鹰”这个外号很形象,老鹰盯上猎物时又准又狠,郅都那种冷面法官的形象一下子就立起来了。

乳虎

寧成好氣,爲小吏,必淩其長吏;爲人上,操下如束濕薪,滑賊任威。稍遷至濟南都尉,其治如狼牧羊,民不堪命。後拜關都尉,凡郡國出入關者,號曰:「寧見乳虎,無值寧成之怒。」

鷹擊毛摯

義縱爲定襄太守,以鷹擊毛摯爲治,其所誅殺甚多,郡中人不寒而栗。

掘獄訊鼠張湯兒時,父命守舍,鼠盗其肉,父怒,笞湯。湯掘窟得鼠及餘肉,爲具獄辭,磔之堂下。其父見之,視其文辭如老獄吏,大驚,遂使治獄,後爲酷吏。

十惡不赦

一曰謀反謂謀危社稷,二曰謀大逆謂謀毀宗廟山陵及宫闕,三曰謀叛謂謀叛本國,潛從他國,四曰謀惡逆謂毆及謀殺祖父母,父母及夫,五曰不道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,及支解人,若采生造畜蠱毒厭魅,六曰大不敬謂盗大祀神禦之物及乘輿禦物,七曰不孝謂告言咒罵祖父母及夫之祖父母、父母在,別籍異財,若奉養有缺,八曰不睦謂謀殺及賣緦麻以上親,毆告夫及大功以上尊長、小功尊屬,九曰不義謂部民殺官長,軍士殺所屬指揮守把,十曰内亂謂奸小功以上親,父祖妾與和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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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恶不赦,说的是古代十种最严重的罪行,一旦犯了,连皇帝大赦天下都救不了。第一,谋反——就是阴谋推翻朝廷,危害国家。第二,谋大逆——想毁掉皇家的宗庙、陵墓和宫殿,这是对祖宗和皇权的极大冒犯。第三,谋叛——背叛自己的国家,偷偷投靠别的国家。第四,谋恶逆——殴打或谋杀祖父母、父母,还有丈夫(这是针对妻子的),属于忤逆人伦。第五,不道——杀害一家无辜的三人,或者肢解人体,或者用巫术害人(比如制造蛊毒、诅咒厌魅)。第六,大不敬——偷盗皇家祭祀用的神器和皇帝用的物品,这是对皇帝尊严的亵渎。第七,不孝——子孙控告或咒骂祖父母,或者祖父母、父母在世时,分家另过、独占财产,或者不好好奉养他们。第八,不睦——谋杀或贩卖有血缘关系的亲属(比如缌麻以上的亲人),还有殴打、控告丈夫,或者殴打控告大功以上的尊长、小功的尊属。第九,不义——百姓杀害地方官,士兵杀害自己的上级指挥、守把军官,这是以下犯上,违背道义。第十,内乱——奸淫小功以上亲属,或者奸淫父亲的妾(如果对方是自愿的也算)。这十种罪,个个都是要命的,所以说“十恶不赦”。(按:“十恶”之说最早见于北齐的“重罪十条”,到隋唐正式定型为“十恶”,并写进法典,一直沿用到明清。张岱这里列的,就是明代法律里对“十恶”的通俗解释。)

注
  • 社稷 —— 古代指国家,社是土地神,稷是谷神,皇家祭祀社稷,代表江山社稷。
  • 宗庙山陵及宫阙 —— 宗庙是祭祀祖宗的庙宇,山陵是帝王陵墓,宫阙是皇宫,破坏这些就是藐视皇权和祖宗。
  • 采生造畜蛊毒厌魅 —— 采生是采集生人(用来祭祀或炼药),造畜是用蛊毒害人,厌魅是诅咒之术,都是巫术害人的手段。
  • 乘舆御物 —— 乘舆是皇帝乘坐的车驾,御物是皇帝用的物品,偷这些就是犯大不敬。
  • 缌麻、大功、小功 —— 古代丧服的等级,按亲属远近划分,缌麻最轻,大功次之,小功更近,这里指不同亲等的亲属。
批

“十恶不赦”这个词现在常挂在嘴边,但你知道它其实是古代法律里的专有名词吗?它不光惩罚行为,更是在维护那套君臣父子的伦理秩序。放到今天看,有些罪行比如杀人、伤害依然重罪,但像“不孝”这种条款,就明显带着那个时代的烙印了。

八議

一曰議親謂皇家袒免以上親,及太皇、太后、皇太后緦麻以上親,皇后小功以上親,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,二曰議故謂皇家故舊之人素得侍見,特蒙恩待日久者。三曰議功謂能斬將奪旗,摧鋒萬裏,或率衆來歸,寧濟一時,或開拓疆宇有大勛勞,銘功太常者,四曰議賢謂大有德行之賢人君子,其言行可以爲法則者,五曰議能謂有大才業,能整軍旅,治政事,爲帝王之輔佐人倫之師範者,六曰議勤謂有大將吏謹守官職,蚤夜奉公,或出使遠方,經涉艱難,有大勤勞者之謂,七曰議貴謂爵一品及文武職軍官三品以上,散官二品以上者,八曰議賓謂承先代之後爲國賓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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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八议,就是八种人犯了罪可以减免刑罚的特权。第一叫“议亲”,指的是皇亲国戚,具体是:跟皇帝家同宗但出了五服的亲戚,以及太皇太后、皇太后家关系较近的亲戚,皇后家关系稍远的亲戚,皇太子妃家关系更近一些的亲戚。第二叫“议故”,指的是皇帝的老朋友、老部下,平时能见到皇帝、特别受恩待的人。第三叫“议功”,指的是立过大功的人,比如能斩杀敌将、夺取军旗、冲锋陷阵,或者率领众人归顺、安定一时,或者开拓疆土有大功勋,名字被铭刻在太常寺的人。第四叫“议贤”,指的是品德高尚的贤人君子,他们的言行可以当榜样。第五叫“议能”,指的是有大才能的人,能治理军队、管理政事,当帝王的辅佐、人伦的典范。第六叫“议勤”,指的是大官小吏勤勤恳恳,日夜办公,或者出使远方、历经艰难,非常辛劳的人。第七叫“议贵”,指的是爵位一品,以及文武职军官三品以上、散官二品以上的人。第八叫“议宾”,指的是前朝皇族的后代,被当作国家贵宾的人。(按:八议制度起源于周代的“八辟”,在汉代正式入律,此后历代沿用,是古代法律中贵族官僚的特权条款。)

注
  • 袒免 —— 古代丧服中最轻的一种,指袒露左臂、去冠扎发,表示五服以外的亲戚关系。
  • 缌麻 —— 古代丧服中最轻的一等,用细麻布制成,指关系较远的亲属。
  • 小功 —— 古代丧服五等中的第四等,用较细的熟麻布制成,指关系稍近的亲属。
  • 大功 —— 古代丧服五等中的第三等,用粗熟麻布制成,指关系较近的亲属。
  • 太常 —— 古代官署名,掌宗庙礼仪,这里指功臣的功绩被记录在太常寺。
  • 散官 —— 古代表示官员品级的虚衔,无实际职务。
批

八议说白了就是“刑不上大夫”的细则化,让皇亲国戚、功臣贵胄在犯罪时能靠身份抵罪。今天看来虽然不公平,但在古代也是维护统治阶层的一种政治智慧。

例分八字

以:以者,與真犯同。謂如監守貿易官物,無異真盗,故以枉法論,以盗論,并除名、刺字,罪至斬絞并全科。準:準者,與真犯有間矣。謂如準枉法論,準盗論,但準其罪,不在除名、刺字之例,罪止杖一百,流三千裏。皆:皆者,不分首從,一等科罪。謂如監臨主守職役同情盗,所監守官物并贓滿數皆斬之類。各:各者,彼此同科此罪。謂如諸色人匠撥赴内府工作,若不親自應役,雇人冒名私自代替,及替之人,各杖一百之類。其:其者,變於先意。謂如論人議罪犯先奏請議。其犯十惡,不用此律之類。及:及者,事情連後。謂如彼此俱罪之贓及應禁之物,則沒官之類。即:即者,意盡而復明。謂如犯罪事發在逃者,衆證既明白,即同獄成之類。若若者,文雖殊而會上意。謂如犯罪未老疾,事發以老疾論。若在徒年限内,老疾者亦如之之類。

0:00 / 1:28
译

“例分八字”是明代法律条文里的八种关键用语,每种都有特定含义。

以:表示与真犯相同。比如监守自盗,把官物拿去交易,和真盗贼没区别,所以按枉法论处、按盗论处,还要除名、刺字,罪至斩绞的也要全数判罚。

准:表示与真犯有区别。比如“准枉法论”“准盗论”,只是参照这些罪名来定罪,但不除名、不刺字,最高只杖一百、流放三千里。

皆:表示不分首犯从犯,一视同仁地判罪。比如监临主守的官员和手下人一起偷盗所监守的官物,赃款满数,全都斩首之类。

各:表示双方都按同一条罪名处罚。比如各种工匠被派到内府工作,如果本人不去,雇人冒名顶替,那么顶替的人和被顶替的人,都各杖一百之类。

其:表示对前面意思的变通。比如审理犯罪,要先奏请皇帝议罪;但如果犯的是十恶大罪,就不用这个律条了。

及:表示事情牵连到后面。比如双方都有罪的赃物以及应禁止的违禁品,都要没收归官之类。

即:表示意思说完了再补充说明。比如犯罪后逃跑的,只要众人证据确凿,就等同于已经结案。

若:表示文字虽然不同,但意思符合上面的总原则。比如犯罪时还没老或没病,事发时已经老了或病了,就按老疾论处;如果在服徒刑的年限内老了或病了,也按老疾处理之类。

(按:这八种用字是明代《大明律》中“例分八字”的官方解释,出自洪武年间朱元璋命人编纂的《律令直解》,是当时司法官员判案的必备常识。)

注
  • 监守 —— 监临主守的简称,指负有监管责任的官员。
  • 枉法 —— 枉法论,即因贪赃而歪曲法律,按贪赃罪论处。
  • 除名 —— 指开除官员身份,取消做官资格。
  • 刺字 —— 在犯人脸上或身上刺字,标明其罪,是一种耻辱刑。
  • 十恶 —— 古代法律中不可赦免的十种重罪,如谋反、谋大逆、谋叛等。
  • 狱成 —— 案件审结,定罪完毕。
批

这几个字就像法律上的“语法”,一字之差,刑罚轻重天壤之别,难怪古人说“律意精微”。了解这些,再看古装剧里的判词,就更能读出其中的门道了。

顧山錢

女子犯罪并放歸家,但令一月出錢三百,顧人於山伐木,謂之顧山錢。

0:00 / 0:08
译

女子犯罪后,官府不把她关进监狱,而是放她回家,但要求她每个月缴纳三百文钱,雇人到山上砍柴,这种钱就叫“顾山钱”。(按:这是汉代的一种刑罚替代方式,针对轻罪女子,以出钱雇人代役代替服刑,体现了当时对女性罪犯的特殊处理。)

注
  • 顾山钱 —— 汉代对女犯的罚款,每月三百钱雇人代役,意为“雇人上山伐木的钱”。
批

原来古代的“花钱免刑”还有这种专门针对女性的形式,就像今天用社区服务代替短期监禁,不过当时是明码标价的。

平反

雋不疑尹京兆。每行縣錄囚還,母輒問:「有所平反音幡,活幾人耶?」平,謂平其不平也;反,言反罪人辭,使從輕也。

錄囚

北人言以錄爲慮。今言錄囚,誤以爲慮囚者,非是。

0:00 / 0:09
译

北方人把“录”读作“虑”。所以现在说“录囚”,如果误读成“虑囚”,那就错了。

注
  • 录囚 —— 古代君主或官员定期审察在押囚犯、平反冤狱的制度。
批

这条讲的是读音讹变,就像今天有人把“莘莘学子”读错一样,张岱借北方方言纠正了“录囚”的正确读法。

頌系

景帝著令年八十以上,十歲以下,及孕者未乳,盲師,侏儒,當鞫問者,皆頌繫之。「頌」讀曰「容」,寬容之,不侄梏也。

爰書

爰,換也,以文書代換其口辭也。

0:00 / 0:06
译

“爰书”这个词,“爰”有更换的意思,就是用文书来替换、记录当事人的口供。简单说,爰书就是古代的笔录、口供记录。

注
  • 爰书 —— 古代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,相当于现在的审讯笔录。
批

原来“爰书”就是古代的审讯笔录,一个“换”字,道出了口供转化为书面文字的流程,古今同理。

末減

罪從輕也。末,薄也;減,輕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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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“末减”指的是刑罚从轻处置。末,就是轻微、薄弱的意思;减,就是减轻、从轻的意思。

批

这条解释的是古代法律术语“末减”,意思是从轻发落。古代量刑讲究“罪疑惟轻”,即证据不足时倾向于轻判,这是古人慎刑思想的体现。

獄吏之貴

周勃下獄,獄吏侵辱之。勃後出,曰:「吾常將百萬兵,然安知獄吏之貴也!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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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周勃被关进监狱,狱卒对他百般欺凌侮辱。后来周勃被释放出来,感慨地说:“我曾经统领百万大军,可哪里知道狱卒的厉害啊!”(按:周勃是西汉开国功臣,曾任太尉、丞相,后因被人诬告谋反而下狱。此事发生在汉文帝时期。)

注
  • 周勃 —— 西汉开国功臣,曾率军平定诸吕之乱,拥立汉文帝,官至丞相。
  • 下獄 —— 被关进监狱。
  • 獄吏 —— 管理监狱的小官,这里指狱卒。
批

这条讲的是一种反差:再大的将军进了监狱也得低头,连小狱卒都能欺负你。可见权力一旦失去,昔日威风便荡然无存。

死灰復然

韓安國坐法抵罪,獄吏田甲辱之。安國曰:「死灰獨不復然乎?」甲曰:「然即溺之。」

六月飛霜

鄒衍事燕惠王盡忠,左右譖之,王繫之獄。衍仰天而嘆,六月天爲之降霜。

太子斷獄

漢景帝時,防年因繼母殺其父,遂殺繼母。廷尉以大逆讞,帝疑之。武帝年十二爲太子,侍側,對曰:「繼母如母,緣父之故,今繼母殺其父,下手之時,母道絶矣!是父仇也,不宜以大逆論。」

錢可通神

張延賞欲理一冤獄,案上有一帖云:「奉錢三萬,乞不問其獄。」公恚,悉收左右訊之。明日,於盥洗處得一帖云:「奉錢五萬。」又於寢門所得一帖云:「奉錢十萬。」公嘆曰:「錢至十萬,可通神矣!吾以懼禍也。」乃不問。

祭臯陶

範滂坐黨錮,繫黃門北寺獄。吏謂曰:「凡坐系皆祭臯陶。」滂曰:「臯陶賢者,知滂無罪,將理之於帝;有罪,祭之何益!」

刮腸滌胃

齊高帝有故吏竺景秀,以過繫作坊,常云:「若許某自新,必吞刀刮腸,飲灰滌胃。」帝善其言,乃釋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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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齐高帝萧道成有个老部下叫竺景秀,因为犯了过错被关在作坊里服劳役。他常常对人说:“如果允许我改过自新,我一定吞下刀子来刮洗肠子,喝下灰水来清洗肠胃。”齐高帝觉得他说得很有道理,就把他释放了。(按:这条出自《夜航船》兵刑部刑法类,讲的是南齐高帝萧道成时期的一个小故事,体现古人改过自新的决心和君主惜才的胸襟。)

注
  • 齊高帝 —— 即南朝齐的开国皇帝萧道成,他在位时以节俭和勤政著称。
  • 作坊 —— 这里指官府设立的工场,也是罪犯服劳役的地方。
  • 刮腸滌胃 —— 字面意思是用刀刮洗肠子、用灰水清洗胃,比喻彻底悔改,重新做人。
批

“刮肠涤胃”虽然是极端的比喻,但也见出古人痛改前非的决绝态度。放到今天看,这不就是“洗心革面”的夸张版吗?

青衣報赦

苻堅屏人作赦文,有大蠅入室,聲甚厲,驅之復來。俄而,人皆知有赦,詰所從來,云有青衣童子呼市中,乃蠅也。

於門高大

前漢於公,門閭壞,父老治之。公令高大門閭,可容駟馬,且言:「我治獄多陰德,子孫必有興者。」後子定國爲丞相。

論囚渭赤

秦商君性極慘刻,嘗論囚渭水之上,其水盡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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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国的商鞅(商君)性格极其残酷刻薄。他曾经在渭水河边处决囚犯,把囚犯杀死后,渭河的水都被染成了红色。(按:这条出自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,说的是商鞅在秦国变法时用严刑峻法,处决犯人极多,渭水都被血染红了。)

注
  • 商君 —— 即商鞅,战国时卫国人,在秦国主持变法,推行严刑峻法,被封于商地,故称商君。
  • 惨刻 —— 残酷刻薄,指性情狠毒、手段残忍。
  • 论囚 —— 论,定罪;囚,囚犯。这里指处决囚犯。
批

这则条目用“水尽赤”三个字,把商鞅的严刑峻法写得触目惊心,也让人感叹:法治若失了温度,就成了血色的恐怖。

肉鼓吹

偽蜀李匡遠性苛急,一日不斷刑,則慘然不樂,嘗聞錘撻聲,曰:「此一部肉鼓吹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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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代十国时期,前蜀有个官员叫李匡远,性情苛刻急躁。他要是哪一天没有审理判决案件,就会闷闷不乐。他常常听着拷打犯人的声音,说:“这是一部肉做的鼓吹乐队啊!”(按:李匡远是五代十国时期前蜀的官员,以严酷著称。“肉鼓吹”是他将拷打声比作音乐的说法,反映了当时刑法的残酷。)

注
  • 伪蜀 —— 指五代十国时期的前蜀,因后世史家不承认其正统,故称“伪蜀”。
  • 鼓吹 —— 古代的一种器乐合奏,常用于仪仗或宴乐,这里比喻悦耳的音乐。
  • 錘撻 —— 锤打和鞭打,指用刑拷打犯人。
批

李匡远把拷打声当成音乐,真是冷酷到骨子里。不过换个角度想,这也算一种夸张的比喻,讽刺那些以施刑为乐的人。

無冤民

張釋之、於定國爲廷尉,克盡其職,朝廷稱之曰:「張釋之爲廷尉,天下無冤民;於定國爲廷尉,民自以爲不冤。」

疏獄天晴

宋淳熙二年,天久雨,上御筆批問,欲行下諸路疏遣獄囚。是日天霽,上大悅。

上蔡犬

秦李斯爲趙高所譖,二世收之。父子臨刑,嘆曰:「吾欲牽黃犬出上蔡東門逐狡兔,其可得乎!」遂夷其三族。

華亭鶴

陸機仕晋,爲孟玫譖於成都王穎,王即使人收機,機嘆曰:「華亭鶴唳可得聞乎?」遂遇害。

走狗烹

韓信爲呂後所誅,嘆曰:「高鳥盡,良弓藏;狡兔死,走狗烹。敵國破,謀臣亡。」

支解人

齊景公時,民有得罪者,公怒縛至殿下,召左右支解之。晏子左手持頭,右手持刀而問曰:「古明王支解人,從何支解起?」景公離席曰:「縱之。」

屨賤踴貴

齊景公煩刑。有鬻踴者踴,刖足所用,公問晏子曰:「子之居近市,知孰貴賤?」對曰:「踴貴履賤。」公悟,爲之省刑。

同文館獄

章惇起同文館獄,欲殺劉摯及梁燾、王巖叟等。後爲元祐黨碑,皆始於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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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惇(北宋末年权相,曾支持王安石变法)搞了一个叫“同文馆狱”的文字狱,想把刘挚(反对变法的旧党领袖)以及梁焘、王岩叟(都是旧党大臣)等人杀掉。后来,著名的“元祐党碑”(宋徽宗时把旧党人士列为奸党的石碑)追根溯源,就是从这件事开始的。(按:同文馆狱是北宋绍圣年间(1094-1098),章惇为打击政敌而制造的冤狱,以馆名命名,后来元祐党籍碑的出台也与此事有直接关联。)

注
  • 章惇 —— 北宋政治家,王安石变法的重要支持者,哲宗时期任宰相,对旧党进行残酷打击。
  • 同文馆狱 —— 北宋绍圣年间,章惇等在开封同文馆设狱,迫害旧党官员的政治事件。
  • 刘挚 —— 北宋大臣,旧党领袖之一,因反对新法被贬,后死于同文馆狱中。
  • 元祐党碑 —— 宋徽宗时,蔡京将司马光、苏轼等旧党人士列为“奸党”,刻石立碑,昭示天下。
批

权力斗争从来都是不择手段的,宋代的党争由政见不合演变成人身迫害,最终以刻碑的方式将对手钉在历史耻辱柱上,可见政治斗争的残酷。

金雞集樹

《唐書》:中書令供赦日,值金雞於仗南,竿長七尺,雞高四尺,黃金飾首,銜幅七尺,盛以絳幡,將作供焉。武后封嵩山,大赦,壇南有樹,置雞其杪,號金雞樹。

天雞星動

古稱金雞放赦,至今詔書於五鳳樓,以金雞銜下之。三國異典,司馬膺之曰:「案海中有占,天雞星動皆有赦。故主王以金雞建赦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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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称大赦为“金鸡放赦”,直到现在,皇帝颁布赦令时,要在五凤楼上,用一只金鸡衔着诏书放下来。三国时期有个特别的规定,司马膺之说:“根据海中的占卜,天鸡星一有动静,就会有大赦。所以君王用金鸡来宣布赦令。”(按:这条讲的是古代“金鸡放赦”的来历,出自《夜航船》的刑法部分。张岱引用司马膺之的说法,把天象和赦令联系起来,体现了古人对天意的敬畏。)

注
  • 金鸡放赦 —— 古代大赦时,用黄金装饰的鸡形木杖或旗帜,象征吉庆,后来成为赦令的代称。
  • 五凤楼 —— 唐代洛阳宫城的正门,也泛指皇宫的城门楼,常在此颁布诏书。
  • 司马膺之 —— 南北朝时期北齐的官员,博学多闻,常引经据典。
  • 天鸡星 —— 古代星占中的星名,据说它一出现或移动,就预示要大赦天下。
批

这条其实在说,古人把天象和政治大事挂钩,连赦令都要找个天上的理由,显得名正言顺。现在看挺迷信,但也能看出古人喜欢给制度镀上一层神秘色彩。

雀角鼠牙

《詩經》:「誰謂雀無角,何以穿我屋?誰謂女無家,何以速我獄?誰謂鼠無牙,何以穿我墉?誰謂女無家,何以速我訟!」

吹毛求疵

漢武帝時,天下多冤晁錯之策,務摧抑諸侯王,數奏其過惡。吹毛求疵,笞服其臣,使證其君。

犴狴

獄也。犴,胡地犬也。野犬所以守,故謂獄爲犴狴。造獄用肺嘉之石,故獄又名肺嘉。《周禮》:以肺石達窮民。肺石,赤石也,使之赤心,不妄告,以嘉石平罷民。嘉,文石也,使之思其文理以折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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犴狴,指的就是监狱。犴,是胡地的一种野狗。野狗是用来守门的,所以人们把监狱称为犴狴。建造监狱时,要用一种叫“肺嘉”的石头,所以监狱又叫做“肺嘉”。《周礼》里说:用肺石来让穷苦百姓申诉冤情。肺石,是一种红色的石头,让申诉者怀有赤诚之心,不要随便告状。又用嘉石来安置那些不守法纪的人。嘉,是一种有纹理的石头,让犯法者思考做人的道理,再来断案。(按:本条出自明代张岱的《夜航船》,讲的是“犴狴”一词的由来以及古代监狱相关的制度。)

注
  • 犴狴 —— 古代对监狱的称呼,也指一种传说中的野兽,常画在监狱门上。
  • 肺石 —— 古代设在朝廷门外的红色石头,百姓可以站在上面申诉冤情。
  • 嘉石 —— 古代放在朝廷门外有纹理的石头,让违法者坐上去思过。
批

古人造字造词都讲究象征,连监狱的石头都分“肺石”和“嘉石”,一个让人表忠心,一个让人思过,其实都是心理战术。

子代父死

梁吉父爲原鄉令,爲奸吏所誣,罪當死。年十五,撾登聞鼓,乞代父命。武帝疑人教之,廷尉盛陳刑具,不變,乃宥父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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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梁朝有个叫吉翂的人,他父亲担任原乡县令,被奸诈的官吏诬陷,按罪当判处死刑。吉翂当时才十五岁,他敲响了朝堂外的登闻鼓,请求代替父亲去死。梁武帝怀疑是有人教他这么做的,于是命令廷尉摆出各种刑具来恐吓他,但吉翂神色不变,武帝因此宽恕了他父亲的罪行。(按:此事见于《梁书·孝行传》,吉翂是南朝梁时著名的孝子,登闻鼓是古代设在朝堂外供百姓击鼓鸣冤的设施。)

注
  • 吉翂 —— 南朝梁孝子,字彦霄,冯翊莲勺人,以孝行闻名。
  • 原乡令 —— 原乡县的县令,原乡在今浙江安吉一带。
  • 登闻鼓 —— 古代帝王为听取臣民谏议或冤情,在朝堂外悬鼓,击鼓即可上达天听。
  • 廷尉 —— 秦汉至南北朝时期的最高司法官,掌刑狱。
批

这个故事不仅讲孝道,更透露出古代司法中“代刑”的观念——允许亲属代受刑罚,而皇帝常以“孝”为名予以宽宥。十五岁少年面对刑具而不变色,也让人想起现代法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,古今对照,饶有趣味。

父奸摘伏

摘,挑也,言爲奸而隱匿者,必摘發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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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,就是挑出来的意思。是说那些做了坏事儿又藏着掖着的人,一定要把他的底细给挑出来、揭发出来。(按:这一条出自《夜航船》的兵刑部刑法类,讲的是古代司法审判中如何对付隐匿罪行的嫌犯。)

注
  • 摘伏 —— 揭发隐藏的罪行或坏人,摘是挑出、揭发,伏是隐藏、潜伏。
批

这其实讲的是侦查审讯的智慧,就像现在的刑警办案,专找那些藏着掖着的蛛丝马迹,所谓“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”。

請讞

讞,議也,謂罪可疑者讞於廷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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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“请谳”的意思是这样的:谳,就是商议、评议的意思。如果哪个案子有疑问、拿不准,就要上报给廷尉,请廷尉来议处。(按:这是汉代司法制度中的一环:廷尉是中央最高司法长官,地方上难以决断的疑案会呈报给他处理。)

注
  • 谳 —— 读yàn,意思是审判定罪,这里引申为评议、议处。
  • 廷尉 —— 秦汉时期的最高司法官员,掌管刑狱。
批

这一条讲的是古代司法程序中的“疑罪上报”机制,可见古人早就有慎刑慎罚的意识——遇到拿不准的案子,层层请示,不轻易下结论。

刑獄爰始

黃帝始制刑辟,制流、笞、杖、斬。蚩尤制劓、黥、。紂制烹、醢、轘、剮。周公制絞。黃帝斬蚩尤始梟首。秦文公始族誅。公孫鞅始連坐。禹制城旦、舂。周公制徒。唐太宗始加役、流。周太祖始加刺配。

贖刑

舜始制贖止鞭樸。周穆王始制五刑之疑各得贖。漢宣帝始制女徒雇役。宋太祖始制折杖。

三法司

隋文帝始死罪三奏行刑。唐始大獄詔刑部尚書、都御史、大理寺正卿三司鞫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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隋文帝时,死刑犯要经过三次上奏才能行刑。到了唐朝,重大案件开始由刑部尚书、都御史、大理寺正卿这三个部门的最高长官共同审理,这就是所谓的“三司会审”。(按:这一条讲的是中国古代司法制度中“慎刑”和“会审”传统的由来,隋唐时期逐步确立了死刑复核和重大案件联合审判的机制。)

注
  • 三法司 —— 指刑部、都察院(御史台)、大理寺三个司法机构,共同审理重大案件。
  • 刑部尚书 —— 刑部的最高长官,相当于现在的司法部长,掌管全国法律和刑狱。
  • 都御史 —— 都察院的长官,负责监察百官、弹劾不法,类似现在的最高检察院检察长。
  • 大理寺正卿 —— 大理寺的最高长官,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,负责复核刑狱案件。
批

中国古代司法很早就讲究“程序正义”,死刑要三奏,大案要三司会审,就是为了防止滥杀无辜。这种制度到今天仍有借鉴意义。

越訴

隋文帝令伸理由下達上,始禁越訴。臯陶始制獄。漢詔以周囹圄爲獄。北齊制獄囚於治。臯陶始制律。蕭何制九章律,張倉復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