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航船夜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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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一阁藏抄本 · 凡 5 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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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具原狀

李靖爲岐州刺史,或告其謀反,高(宗)〔祖〕命一御史案之。御史知其誣罔,請與告事者偕行數驛,詐稱失原狀,驚懼異常,鞭撻行典,乃祈求告事者別疏一狀,比驗與原不同,即日還以聞,高祖大驚,告事者伏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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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靖担任岐州刺史时,有人告发他谋反。唐高祖李渊派一位御史去调查。御史知道这是诬告,就请求和告发者一起走几站路,假装把原始状纸弄丢了,表现得惊恐万分,还鞭打随行的吏员,然后恳求告发者再写一份状子。拿来一比对,发现和原来的状子内容不同。御史当天就回去报告高祖,高祖大吃一惊,于是将告发者处死。(按:李靖是隋末唐初的著名将领,位列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。他在唐高祖武德年间曾任岐州刺史。此事发生在唐朝初年,反映了当时官员办案的智慧。)

注
  • 岐州刺史 —— 岐州的地方行政长官,岐州在今陕西凤翔一带。
  • 御史 —— 负责监察的官员,此处指奉皇帝命令调查案件的专案御史。
  • 案之 —— 审查此案。
  • 誣罔 —— 诬告欺骗。
  • 行典 —— 随行的吏员。
  • 別疏一狀 —— 另外写一份状子。
  • 比驗 —— 比对检验。
批

御史用心理学技巧让诬告者露馅,类似现代的测谎原理。因为编造的故事前后不一致,一比对就穿了帮。

驗火燒屍

張舉,爲句章令。有妻殺其夫,因放火燒舍,詐稱夫死於火,其弟訟之。舉乃取豬二口,一殺一活,積薪焚之,察死者口中無灰,活者口中有灰。因驗夫口,果無灰,以此鞫之,妻乃服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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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舉,是句章縣的縣令。有個妻子殺了自己的丈夫,然後放火燒了房子,謊稱丈夫是被火燒死的。丈夫的弟弟到衙門告狀。張舉就叫人抓來兩頭豬,一頭殺死,一頭讓它活着,然後堆起柴火燒這兩頭豬。燒完後檢查,發現死豬的嘴裏沒有灰,活豬的嘴裏有灰。於是檢查那丈夫的嘴,果然沒有灰。用這個證據審問妻子,妻子只好認罪。(按:張舉是三國時期吳國的官員,句章縣在今天的浙江寧波一帶。)

注
  • 句章令 —— 句章縣的縣令,句章是古縣名,在今浙江寧波。
  • 訟之 —— 控告這件事,之指妻子殺夫之事。
  • 積薪焚之 —— 堆起柴火焚燒那兩頭豬。
  • 鞫之 —— 審問她,鞫是審問的意思。
批

這條講的是用實驗來斷案。活物被燒時會吸入煙灰,所以口中有灰;死物不會呼吸,口中就沒有灰。張舉巧妙地用豬做了對比實驗,再應用到人身上,真是古代的刑偵科學。

市布得盗

周新按察浙江,將到時,道上蠅蚋(近)〔迎〕馬首而聚,使人尾之,得一暴屍,惟小木布記在,取之。及至任,令人市布,屢嫌不佳,別市之,得印誌者,鞫之,布主即劫布商賊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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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新到浙江担任按察使,快到任时,路上有苍蝇和蚊蚋迎着马头聚集成团。他派人跟着这些飞虫走,结果发现一具暴露在外的尸体,身上只留下一枚小木布记(相当于布匹上的商标或印记)。周新把木布记收了起来。到任以后,他派人到市场上去买布,买回来总说不好,换一家再买。这样试了好多家,终于买到了有同样印记的布。于是把卖布的抓来审问,原来这个布贩子正是抢劫布商并杀死他的强盗。(按:周新是明初著名的清官,以善于断案著称,曾任浙江按察使。这件事发生在明成祖永乐年间。木布记是当时布匹上使用的标记,用来标识布的产地或商家,相当于今天的商标。)

注
  • 按察浙江 —— 担任浙江按察使,主管一省的司法刑狱和监察。
  • 蠅蚋 —— 苍蝇和蚊蚋一类的小飞虫。
  • 小木布記 —— 一种木制的小印章,用来在布匹上打标记,相当于现在的商标或布签。
  • 鞫 —— 审问犯人。
批

这条讲的是周新破案的机智,他用的是“以物找人”的方法:从尸体上发现独特的布记,再通过买布找到卖布的人,顺藤摸瓜抓到凶手。这种利用物证破案的思路,即使放在今天也不过时。

旋風吹葉

周新坐堂問事,忽旋風吹異葉至前,左右言城中無此木,獨一古寺有之,去城差遠。新曰:「此必寺僧殺人埋其下也,冤魂告我矣!」發之,得婦屍,僧即款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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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新坐在大堂上审案,忽然一阵旋风吹来一片奇怪的树叶,落在面前。左右的人说城里没有这种树,只有一座古寺里有一棵,离城比较远。周新说:“这一定是寺里的和尚杀了人,把尸体埋在那棵树下了,冤魂托这片叶子来告诉我!”于是派人去挖,果然挖出一具女尸,和尚当即认罪。(按:周新是明初官员,以善于断案闻名,曾经担任浙江按察使,民间称他“冷面寒铁”。)

注
  • 周新 —— 明初官员,以善于断案、执法严明著称。
  • 款服 —— 认罪、服罪。
批

古人相信冤魂会借助异象报信,这则故事展现了一种靠敏锐观察和推理破案的思路,虽然带着神秘色彩,但核心是周新从反常细节入手,顺藤摸瓜。

帷鍾辨盗

陳述古令浦城。有失物,莫知爲盗者,乃紿曰:「某所有鍾能辨盗,盗摸則鍾自鳴。」陰使人以煤塗而帷之。令囚入摸,惟一囚手無煤,訊之果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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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述古在浦城做县令。有户人家丢了东西,抓了一些嫌疑人,但不知道哪个是真正的盗贼。陈述古就骗他们说:“某个地方有一座钟能辨别盗贼,如果是盗贼摸了它,钟就会自己响起来。”他暗中让人把钟用帷幕遮起来,并在钟上涂满煤灰。然后让那些嫌疑人依次进去摸钟。出来一检查,只有一个人手上没有沾上煤灰。审问他,他果然承认了偷盗。(按:陈述古,即陈襄,北宋庆历年间进士,曾任浦城县令,为官有智谋,此案是他任内事迹。)

注
  • 陈述古 —— 即陈襄,字述古,北宋官员,以断案如神著称。
  • 浦城 —— 今福建浦城县,宋代属建州。
  • 紿 —— 欺骗,说谎。
  • 帷 —— 用帷幕遮挡。
批

这其实利用了做贼心虚的心理:真正的盗贼不敢摸钟,怕钟响,所以手没沾上煤灰,反而暴露了自己。很像今天测谎仪的原理,测的是心理反应。

折蘆辨盗

劉宰爲泰興令。民有亡金釵者,唯二僕婦在,訊之,莫肯承。宰命各持蘆去,曰:「不盗者,明日蘆自若;果盗,明旦則蘆長二寸。」明旦視之,則一自若,一去蘆二寸矣。訐之,盗遂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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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宰担任泰兴县令时,有个民户丢失了金钗,当时只有两个仆妇在场。审问她们,都不肯承认。刘宰就让她们每人拿一根芦苇回去,说:“没偷东西的,明天芦苇还是原样;真偷了的,明天芦苇就会长出两寸。”第二天一看,一个仆妇的芦苇还是原样,另一个的芦苇短了两寸。于是责问那个芦苇变短的仆妇,她果然认了罪。(按:刘宰是南宋人,曾任泰兴县令。这件事出自《宋史·刘宰传》,是古代典型的用计断案故事。)

注
  • 劉宰 —— 南宋官员,字平国,号漫塘,以能吏著称,此案是他任泰兴县令时的事。
  • 泰興令 —— 泰兴县在今江苏,县令是一县行政长官。
  • 亡金釵 —— 丢失了金钗;“亡”这里指丢失。
  • 僕婦 —— 女仆、婢女。
  • 蘆 —— 芦苇,这里指芦苇秆。
  • 自若 —— 保持原样,没有变化。
  • 訐 —— 责问、追问。
批

刘宰是利用做贼心虚的心理,让偷钗的仆妇因为害怕芦苇真会长长而把芦苇截短,反而露了馅。这就像现在的测谎,用一个小小的心理陷阱就让罪犯自己现形。

遣婦縛奸

陸雲爲浚(義)〔儀〕令,有殺人不得其主者。雲囚其妻十許日,密令人尾其後,屬曰:「其去不遠十里,當有男子候之與語,便縛至。」既而果然。問之,乃與婦私通,共殺其夫,聞出獄探消息,憚近縣,故遠相候耳。一縣稱爲神明。

0:00 / 0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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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云做浚仪县令时,有个人被杀,找不到凶手。陆云把死者的妻子关押了十来天,然后秘密派人跟在她后面,嘱咐说:“她走出去不到十里,会有个男人等候她,跟她说话,你就把那人绑来。”后来果然如此。审问那个男人,原来他是跟这妇人通奸,一起杀死了她的丈夫。听说妇人被放出监狱探听消息,他怕离县城太近被人发觉,所以在远处等候。全县人都称赞陆云断案如神。(按:陆云是西晋文学家,与其兄陆机并称“二陆”,曾任浚仪县令。此事见于《晋书·陆云传》,反映了他善于用计破案。)

注
  • 陆云 —— 西晋文学家,吴郡华亭人,与兄陆机齐名,世称“二陆”。
  • 浚仪 —— 古县名,在今河南开封附近。
批

陆云利用犯人做贼心虚的心理,略施小计就让奸夫自投罗网,堪称古代心理战。

捕僧釋冤

元絳攝上元令。有甲與乙被酒相毆,甲歸卧,夜爲盗斷足,妻執乙詣縣,而甲已死。絳遣其妻曰:「歸治而夫喪,乙已服矣。」陰使跡其後,見一僧迎之私語。即捕僧,乃乘機與其妻共殺甲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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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绛代理上元县令时,有甲乙两人喝醉了酒打架。甲回家躺下睡觉,夜里被强盗砍断了脚。甲的妻子拉着乙到县衙告状,但甲已经死了。元绛对甲的妻子说:“你回去办理你丈夫的丧事吧,乙已经认罪了。”然后暗中派人在后面跟踪她,看见一个和尚迎着她悄悄说话。于是把和尚抓来,原来和尚乘机和甲的妻子一起杀了甲。(按:元绛是北宋大臣,曾任上元县令,以断案精明著称。)

注
  • 攝 —— 代理。
  • 上元令 —— 上元县的县令,上元县在今江苏南京。
  • 被酒 —— 喝醉了酒。
  • 陰使 —— 暗中派遣。
  • 跡 —— 追踪。
批

元绛用诈术让凶手放松警惕,再派人跟踪,果然发现奸情。古代断案没有现代刑侦技术,就靠这种心理战。

井中死人

張昇知潤州,有報井中死人者,一婦人往視曰:「吾夫也。」昇令其親鄰驗之,井深莫可辨。昇曰:「衆不能辨,婦人何遂知其爲夫?」即付所司鞫之,果其婦與奸夫所謀者。

食用左手王維熙鹽城尉,有群飲而斃者,俱不伏罪。脫其械而與飲食,問一人曰:「汝用左手,而死者傷右,尚何拒?」囚無辯,而擬抵。

0:00 / 0: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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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昇做润州知州时,有人来报井里有个死人。一个妇人跑去看了,说:“这是我丈夫。”张昇让她的亲戚和邻居去验看,但井太深,谁也没法辨认。张昇说:“大家都认不出,这个妇人怎么就知道是她丈夫?”于是把妇人交给官府审问,果然是她和奸夫合谋害死了丈夫。

王维熙做盐城尉时,有一群人在一起喝酒,其中一个人死了,其他喝酒的人都不认罪。王维熙给他们去掉刑具,让他们吃饭喝水,然后问其中一个人:“你用左手,而死者的伤口在右边,你还有什么可抵赖的?”那个囚犯无话可说,只好认罪抵命。

(按:张昇,北宋人,官至参知政事,以断案精明著称。王维熙,北宋人,曾任盐城尉,此案见于《折狱龟鉴》。)

注
  • 知润州 —— 做润州知州,润州即今江苏镇江。
  • 鞫 —— 审问。
  • 盐城尉 —— 盐城县尉,负责一县治安的官员。
  • 擬抵 —— 判处抵命,即死刑。
批

这两个案子都是靠观察细节破案:一个从妇人认尸的异常反应入手,一个从惯用手的细节锁定凶手,可见古代官员断案也讲究逻辑推理。

盗首私宰

葉賓知南安,有盗截牛舌,其主以聞。賓陽叱去,陰令屠之。即有首私宰耕牛者,賓〔曰〕:「截牛舌者汝也。」果服。

0:00 / 0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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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宾在南安当知州时,有个人来报案,说自家耕牛的舌头被人割掉了。叶宾表面上把报案人呵斥走,暗地里却叫他回去把牛杀了。不久,果然有人来告发,说某人私自宰杀耕牛。叶宾质问告发者:“割掉牛舌头的人就是你吧?”那人果然认罪了。(按:叶宾是北宋官员,此事见于《折狱龟鉴》等书,是古代察奸断案的著名案例。古代耕牛受法律保护,私宰有罪,所以割牛舌者想借官府之手惩罚牛主,没想到反被叶宾识破。)

注
  • 南安 —— 宋代军名,治所在今福建南安市。
  • 知 —— 主持、执掌,此处指担任知州(州长官)。
  • 阳 —— 通“佯”,假装。
  • 屠 —— 宰杀。
  • 首 —— 出头告发。
  • 私宰 —— 未经官府许可私自宰杀。
  • 服 —— 认罪。
批

割牛舌却不偷牛,是为了让牛主因私宰耕牛获罪,属于借刀杀人。叶宾以静制动,引蛇出洞——谁最关心牛被杀,谁就有嫌疑。这跟现代犯罪心理学的“行为动机分析”不谋而合。

留刀獲盗

劉崇龜爲廣州刺史。有少年泊舟江濱,見一妙姬倚閭,殊不避,少年挑之,曰:「黃昏到宅。」是夕,果啟扉待之。少年未至,一盗入扉,姬不知,即身就之。盗疑見執,遂刺姬死,遺刀而逃。少年後至,踐其血,仆地,捫之,見死者,急出。明日,其家隨血跡至江岸,岸上人云:「夜有某客船去矣。」捕者追獲,具實吐之,觀其刀乃屠家物。崇龜下令曰:「某日演武,大饗士,集合境庖丁。」既集,復曰:「已晩。留刀於廚。」陰以殺人刀換下。比明,各來請刀,獨一屠不認。因詰之,曰:「此非某刀,乃某人刀耳。」命擒之,則已竄矣。崇龜以合死之囚代少年,侵夜斃於市。竄者知囚已斃,不一二夕歸家,遂就擒服罪。

0:00 / 1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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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崇龟担任广州刺史时,有个年轻人在江边停船,看见一个漂亮女子靠着门站着,一点也不避人。年轻人挑逗她说:“我黄昏时到你家来。”那天傍晚,女子果然开着门等他。年轻人还没到,一个盗贼先进了门,女子不知道来人不是约好的少年,就上前相就。盗贼以为女子要抓住他,就一刀刺死女子,丢下刀逃跑了。年轻人后来到了,踩到地上的血滑倒,伸手一摸,发现人已经死了,赶紧跑出去。第二天,死者家人顺着血迹找到江岸,岸上有人说:“昨晚有条客船开走了。”捕快追上抓获了年轻人,年轻人详细说了实情。查看那把杀人刀,是屠夫用的家伙。刘崇龟下令说:“某天要阅兵,大宴将士,召集全城的厨师来。”等厨师都到了,又说:“天色已晚,把刀留在厨房吧。”暗中用杀人刀换下其中一把。第二天一早,厨师们各自来取自己的刀,只有一个屠夫不认领自己的刀。刘崇龟问他,他说:“这不是我的刀,是某人的刀。”于是下令去抓那个人,那人已经逃跑了。刘崇龟用一个判了死刑的囚犯顶替年轻人,趁夜在闹市处决。逃跑的凶手听说那个死囚已经被杀了,过了一两天就回了家,于是被抓住,认了罪。(按:“留刀获盗”是刘崇龟在唐末担任广州刺史时审理的一桩案件,见于《折狱龟鉴》《棠阴比事》等古代案例汇编。刘崇龟是唐末官员,官至清海军节度使、广州刺史,以善于断案著称。)

注
  • 刘崇龟 —— 唐末官员,曾任广州刺史、清海军节度使,以善于断案闻名。
  • 广州刺史 —— 唐代广州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,负责民政、司法等事务。
  • 閭 —— 里巷的大门,这里指女子倚靠的门。
  • 庖丁 —— 厨师,原指古代专门屠宰、烹饪的人。
  • 合死之囚 —— 判了死刑的囚犯。
  • 侵夜 —— 入夜,天色刚黑的时候。
  • 市 —— 古代在闹市处决犯人,有示众的意味。
批

这案子全靠一把刀锁定真凶,刘崇龟让屠夫们来领刀,凶手的刀没人认,自然露馅。再用死囚顶替少年,让逃走的凶手放松警惕回来,这招“钓鱼执法”在信息不通的古代确实管用,比一味缉捕高效多了。

命取佛首

程顥爲鄠主簿,僧寺有石佛,歲傳佛首放光,士民競往。顥戒曰:「俟後現,當取其首。」就觀之,光遂止。

0:00 / 0: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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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颢在鄠县做主簿的时候,当地有座寺庙里有尊石佛,年年传说佛头会放光,士人百姓都争着去看。程颢就告诫说:“等下次再放光的时候,一定要把佛头取下来给我。”大家再去看,那光就不出现了。(按:程颢是北宋理学家,与弟弟程颐并称“二程”。主簿是县级掌管文书的佐官。这件事大约发生在北宋中期,程颢任鄠县(今陕西户县)主簿时。石佛放光多为僧人伪造的祥瑞,用以吸引信众。)

注
  • 程顥 —— 北宋理学家,字伯淳,世称明道先生,与其弟程颐合称“二程”,是宋明理学的奠基人之一。
  • 鄠主簿 —— 鄠县(今陕西西安市鄠邑区)的主簿,负责文书、簿籍等事务的佐官。
  • 歲傳 —— 年年传说。
  • 士民 —— 士人和百姓,泛指各阶层的人。
批

程颢用一句话就戳穿了石佛放光的把戏——说要看佛头,光就没了,说明放光不过是僧人在佛头上做的手脚。这跟西门豹治邺有点像,都是利用对方的迷信心理反将一军,比直接辩论“世上没有神佛”高明多了。古代科学不昌明,很多“神迹”其实是人为制造的,需要有人用智慧拆穿。

識猴爲盗

楊繪知興元。有盗庫縑者,繪跡蹤之,不類人所出入。乃呼戲沐猴者,一訊而服。

0:00 / 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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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绘担任兴元府知府时,有个盗贼偷了官库里的细绢。杨绘追踪盗贼的踪迹,发现不像是人进出的样子。于是他把耍猴戏的人叫来,一审问,那人就认罪了。(按:杨绘是北宋官员,字元素,绵竹人。兴元府即今陕西汉中一带,宋时为利州路治所。)

注
  • 知兴元 —— 担任兴元府知府。知,主持、掌管。
  • 縑 —— 细绢,一种丝织品,这里指官库中的绢帛。
  • 跡蹤 —— 追踪、查访踪迹。
  • 沐猴 —— 即猕猴,这里指被训练耍把戏的猴子。
批

这个故事里,杨绘通过观察现场痕迹,判断盗贼不是人,而是猴子,于是找到耍猴人,果然破案。可见古人破案也注重细节推理,而且那时猴子能训练来偷东西,挺有意思。

聞哭知奸

國僑,字子産,嘗晨出,聞婦人哭,使吏執而訊之,則手絞其夫者也。吏問故,子産曰:「凡人於所親愛也,始病而憂,臨危而懼,已死而哀。今哭夫已死,不哀而懼,是以知其有奸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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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郑国大夫国侨,字子产,有一天早上出门,听见一个妇人在哭。他派人把那妇人抓来审问,结果发现这妇人正是亲手勒死自己丈夫的凶手。官吏问子产是怎么知道的,子产说:“一般人对自己亲爱的人,刚生病时会担忧,病危时会害怕,死了以后会悲伤。现在这个妇人哭她已经死去的丈夫,声音里没有悲伤,只有恐惧,所以我判断她有问题。”(按:子产是春秋时期郑国的著名政治家,这件事记载在《韩非子·难三》里。)

注
  • 国侨 —— 即子产,春秋时郑国大夫,名侨,字子产,以贤明著称。
  • 絞 —— 用绳子勒死。
批

子产从哭声里听出异常,靠的是对人情的洞察。人悲伤时哭,声音是哀痛的;而心里有鬼的人哭,声音里会透出恐惧。这种观察,放在今天也算是行为心理学了。

河伯娶婦

西門豹爲鄴令,俗故信巫,歲爲河伯娶婦以攫利,選室女以投於河,豹及期往視,指女曰:「醜!煩大巫先報河伯,如其不欲,還當另選美者。」呼吏投巫於河。少頃,曰:「何久不覆我?」又投一人往速。群奸驚懼,乞命。從此弊絶。

0:00 / 0: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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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门豹做邺县县令的时候,当地风俗迷信巫师,每年都要为河伯娶媳妇来捞钱,挑选未嫁的姑娘扔进河里。到了日子,西门豹去河边看,指着那个姑娘说:“长得丑!麻烦大巫婆先去报告河伯,如果河伯不愿意,回来我再另选漂亮的。”说完就让差役把巫婆扔进河里。过了一小会儿,西门豹说:“怎么这么久还不回来?”又让人把一个弟子扔进河里去催。那帮搞鬼的巫师和乡绅都吓坏了,趴在地上求饶。从此这个陋习就绝了。(按:西门豹是战国初期的魏国臣子,被魏文侯派去治理邺县(今河北临漳一带)。当时黄河水患频繁,地方巫祝和豪强就借“河神娶妇”的名目搜刮钱财、害人性命。)

注
  • 河伯 —— 传说中的黄河水神,古人认为河水泛滥是他发怒,所以要祭祀讨好他。
  • 鄴令 —— 邺县的县令,邺是战国时魏国的北方重镇,在今河北临漳西南。
  • 大巫 —— 首领级的巫祝,地方上主持祭祀、降神的人,常借神权鱼肉百姓。
  • 三老、廷掾 —— 在原文未直接出现,但背景材料中提到的同谋:三老是地方上的年长乡绅,廷掾是县府属吏,他们与巫祝合谋敛财。
批

西门豹不正面说破鬼神是假的,反而顺着迷信的规矩来,用“让使者去回话”这招反手把害人者送进河里,当众拆穿了骗局。老百姓亲眼看见巫婆不灵,比讲多少道理都管用。

哭夫不哀

嚴遵爲揚州行部,聞道旁女子哭,而聲不哀,問之,云:「夫遭火死。」遵使輿屍到,令人守之,曰:「當有物往。」更日,有蠅聚頭所。遵令披視,鐵錐貫頂,乃以淫殺其夫者。

0:00 / 0:23
译

严遵在扬州担任巡行部属的官员时,听见路边有个女子在哭,但哭声里没有悲哀的感情。他就上前询问,女子说:“我丈夫是被火烧死的。”严遵就派人把尸体抬来,并让人看守着,说:“应当会有东西过来。”过了一天,有苍蝇聚集在尸体的头部。严遵让人拨开头发查看,发现有一根铁锥贯穿了头顶。原来这个女子是因为奸情而杀害了自己的丈夫。(按:严遵是西汉时期的一位官吏,以明察善断著称。此事发生在他担任扬州刺史巡行部属时,体现了古代通过细致观察和逻辑推理侦破案件的能力。)

注
  • 行部 —— 汉代制度,刺史常在八月巡视郡属,考察刑政,称为行部。
  • 严遵 —— 西汉官吏,字子陵,曾任扬州刺史,以执法严明、善于断案闻名。
批

原来古代就有靠苍蝇协助破案的智慧,这算是早期的昆虫学应用。严遵通过哭声辨真假,又利用苍蝇嗜血的特性找到伤口,逻辑相当严密。

命七給子

張詠知杭州。有子與壻訟家産者,壻言:舅終,子纔三歲,遺書令異日三分付子,壻得其七。詠曰:「汝婦翁,智人也,以七與子,子死矣。」命三給壻,七給子。

0:00 / 0:22
译

张咏在杭州做知州时,有个儿子和女婿争夺家产打官司。女婿说:岳父临终时,儿子才三岁,留下遗嘱说将来把家产分成十份,三份给儿子,七份给女婿。张咏说:你岳父是个聪明人,因为把七份给了儿子,儿子就活不成了。于是判决:三份给女婿,七份给儿子。(按:张咏是北宋名臣,以断案明决著称,这个故事反映了他对人性的洞察。)

注
  • 知杭州 —— 即担任杭州知州,杭州的地方长官。
  • 子与壻 —— 儿子和女婿。壻是“婿”的异体字。
  • 舅 —— 这里指岳父,即妻子的父亲。
  • 遗书 —— 遗嘱。
批

岳父故意把大部分财产留给女婿,其实是怕年幼的儿子守不住家产反遭祸害;张咏看穿这点,反而把财产判给儿子,因为儿子已长大,而女婿的贪心暴露了。

怒逮婦人

王克敬,兩浙運使,有逮犯私鹽者,以一少婦至,克敬怒曰:「豈有逮婦人于百里外,與吏卒雜處者,污教甚矣!」自後不許。著爲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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译

王克敬是两浙的盐运使(管盐政、盐运的官)。有一次,手下抓了一个私盐贩子,竟然把一个年轻妇人也一起押来了。王克敬大怒,说:“哪有把妇人从百里之外抓来,让她和差役、兵卒混在一处的道理?这太败坏礼教了!”从此以后,他下令不许再这样做,并且把它写成条令,长期遵守。(按:王克敬是元朝人,官至江浙行省参知政事,为官清正。这件事发生在他担任两浙盐运使期间,反映了当时官员对风化案件的谨慎态度。)

注
  • 两浙运使 —— 元代设两浙都转运盐使司,掌管两浙地区的盐政,运使是其长官。
  • 私盐 —— 未经官方许可而贩卖的盐,历代均属违法,处罚很重。
  • 污教 —— 败坏教化,不合礼教。
批

这事儿放在今天看,就是办案要讲文明,不能随便把女嫌疑人跟男差役混在一起,容易出乱子。王克敬能想到这一层,说明他是个讲规矩、有分寸的官。

斷絲及雞

傅琰山陰令,有賣針、賣糖老嫗,争團絲訴琰,琰令掛絲於柱,鞭之,微視有鐵屑,乃罰賣糖者。又二野父争雞,問何以飼雞,一云豆,一云粟。破雞得粟,罪言豆者。民稱傅聖。

0:00 / 0:24
译

傅琰是山阴县的县令,遇到一个卖针的和一个卖糖的老妇人,两人为了一团丝线争吵,都说是自己的,来告状。傅琰让人把丝线挂在柱子上,用鞭子抽打,结果从丝线里掉出一些铁屑。原来卖针的常和针打交道,丝线里难免沾上铁屑,而卖糖的不会。于是傅琰断定丝线是卖针的,处罚了卖糖的。

又有一次,两个乡下人来争一只鸡,都说是自己的。傅琰问他们各自用什么喂鸡,一个说喂豆子,一个说喂粟米。于是把鸡杀了剖开肚子,看到里面是粟米,就判说喂豆子的人在撒谎。老百姓都称傅琰为“傅圣”,夸他断案如神。

(按:傅琰是南朝刘宋时期的人,以善于断案闻名。)

注
  • 傅琰 —— 南朝刘宋时的官员,曾任山阴县令,以明察善断著称。
  • 山陰 —— 今浙江绍兴一带,南朝时是会稽郡的治所。
  • 團絲 —— 成团的丝线,是当时妇女做针线活的材料。
  • 野父 —— 乡野老翁,指普通农民。
批

这条笔记讲的是傅琰断案用生活常识辨别真伪:针上常有铁屑,所以卖针的人接触的丝线会沾上铁屑;鸡吃下去的食物没消化,一看便知。这其实和现代的物证鉴定思路相似——不靠刑讯,靠观察细节推理真相。

老翁兒無影

丙吉知陳留,富翁九十無男,娶鄰女,一宿而死,後産一男,其女曰:「吾父娶,一宿身亡,此子非吾父之子。」争財久而不決。丙吉云:「嘗聞老翁兒無影,不耐寒。」其時秋暮,取同歲兒解衣試之,老翁兒獨呼寒,日中果無影,遂直其事。

0:00 / 0:27
译

丙吉在陈留当地方官时,当地有个富翁,九十岁了还没有儿子。后来他娶了邻家一个年轻女子,可成婚才过了一夜,富翁就死了。这女子后来生下了一个男孩。富翁的女儿说:“我父亲娶了她,只过了一夜就身亡,这孩子肯定不是我父亲的骨肉。”于是双方争夺家产,官司打了很久也没个结果。丙吉说:“我曾听说,老年人晚年生的儿子没有影子,而且特别怕冷。”当时正是秋末,丙吉就让人找来几个和那孩子同岁的小孩,脱了衣服做试验。结果只有那个老翁的儿子喊冷,大中午站在太阳底下,果然没有影子。于是丙吉判定孩子确实是老富翁的亲生子,家产归他。(按:丙吉是西汉宣帝时的丞相,以宽厚识大体著称,但这个故事是后人附会到他身上的,正史并未记载。)

注
  • 丙吉 —— 西汉宣帝时的丞相,以识大体、宽厚仁德著称。
  • 陈留 —— 汉代郡名,在今河南开封一带。
  • 一宿而死 —— 指结婚当晚就去世了。
批

这个故事用“老翁儿无影”来断案,今天看来不科学,但在古代民间观念里,老年人精血衰弱,晚年得子往往阳气不足,所以孩子没有影子、怕冷。这个故事既反映了古人对生殖和生命的朴素理解,也展现了丙吉明察秋毫的智慧。

斷鬼石〔拟题〕

石璞,江西副使。時有民娶婦三日,婿與婦往拜岳家。婿先歸,婦後,失之,遍索不獲。婦翁訟婿殺女,婿不勝榜掠,自誣服。璞猶疑殺人而棄屍,必深怨者爲之。彼新婚燕好,胡乃爾爾。夜齋沐焚香,祝曰:「此獄關綱常,萬一婦與人私,而夫枉死,且受汙名,於理安乎?神其以夢示我!」果夢神授一「麥」字。璞曰:「此兩人夾一人也,獄有歸矣!」比明,令械囚待時行刑。囚未出,璞見一童子窺門内,乃令人牽入,曰:「爾羽客,胡爲至此,得非爾師令偵某囚事耶?」童子大驚,吐實,乃二道士素與婦通,見匿之麥叢中。人因號曰斷鬼石。

0:00 / 0:59
译

石璞,是江西的副使。当时有个老百姓娶媳妇才三天,女婿和媳妇一起去拜见岳父岳母。女婿先回家,媳妇落在后面,结果媳妇不见了,到处找都找不到。媳妇的父亲就告女婿杀了自己的女儿,女婿受不了严刑拷打,只好违心认罪。石璞还是怀疑:如果杀了人又弃尸,那一定是深仇大恨的人干的。他们新婚正恩爱,怎么会这样呢?夜里他沐浴斋戒,烧香祈祷说:“这个案子关系到伦理纲常,万一媳妇是跟人私奔,而丈夫冤枉而死,还背上杀妻的污名,这在道理上说得过去吗?希望神明托梦告诉我!”果然梦见神给了他一个“麥”字。石璞说:“这是两个人夹着一个人,案子有眉目了!”等到天亮,他命令给那个囚犯戴上刑具,准备行刑。囚犯还没带出来,石璞看见一个小孩在门内偷看,就让人把他拉进来,说:“你这个小道士,为什么到这里来?是不是你师父派你来打探那个囚犯的事?”小孩大惊,说了实话,原来是两个道士一直和那个媳妇私通,把她藏在麦丛里。人们因此称石璞为“断鬼石”。(按:石璞是明代官员,历任江西副使、山西布政使等职,为官清正,善于断案。此事见于明代笔记,具体年份不详,但反映了当时民间对官员明察秋毫的赞誉。)

注
  • 副使 —— 明代提刑按察使司的副长官,正四品,负责一省的司法刑狱。
  • 榜掠 —— 用棍棒拷打,指严刑逼供。
  • 羽客 —— 道士的别称,因道士常穿羽衣,故称。
批

石璞利用梦境和字谜来破案,看似玄乎,其实是他对案情有合理怀疑后,借神道设教来追查真凶。那个“麥”字拆开是“二人夹一人”,暗示了私通和藏匿的地点,挺巧妙的。

視首皮肉

民有利姪之富者,醉而拉殺之於家。其長男與妻相惡,欲借奸名并除之,乃斬妻首,并拉殺之,首以報官。時知縣尹見心迎上司於二十里外,聞報時已三鼓,見心從燈下視其首,一首皮肉上縮,一首不然。即詰之曰:「兩人是一時殺否?」答曰:「然。」曰:「婦有子女乎?」曰:「有一女,方數歲。」見心曰:「汝且寄獄,俟旦鞫之。」別發一票,速取某女來。女至,則攜入衙,以果食之,好言細問,竟得其情,父子服罪。

0:00 / 0:48
译

有个百姓贪图侄子的财富,把侄子灌醉后在自己家里把他勒死了。这个人的大儿子与死者的妻子关系不好,想借“通奸”的罪名把两人一起除掉,于是砍下那女人的头,再把侄子也勒死,然后拿着两颗人头去报官。当时知县尹见心到二十里外去迎接上司,接到报案时已是三更天。尹见心在灯下查看那两颗人头,发现一颗头皮上的肉向上收缩,另一颗没有。他就质问报案人:“这两个人是一起被杀的吗?”回答:“是的。”又问:“这妇人有子女吗?”回答:“有一个女儿,才几岁。”尹见心说:“你暂且关在监狱里,等天亮再审。”另发了一张传票,迅速把那个小女孩带来。女孩带到后,他就带进衙门,用果子给她吃,好言好语地仔细询问,终于问出了实情。那对父子只好认罪。(按:尹见心是明代的一位地方官,以善于断案闻名。这件事具体时间不详,大约在明代中后期。)

注
  • 燭奸 —— 指揭露奸邪,这里用作标题,表示明察秋毫、侦破奸案。
  • 三鼓 —— 三更天,即夜里十一点到凌晨一点。
  • 鞫 —— 审问、审讯。
  • 票 —— 官府发出的传票或拘捕令。
批

尹见心通过观察头皮收缩情况判断出两人不是同时被杀,这其实利用了尸体僵硬的原理:先被杀的人尸僵已经形成,头皮不会收缩;后被杀的人尸僵尚未形成,所以头皮收缩。这种尸检知识在明代已经有所应用。

法驗女眉及喉

劉鳴謙守杭州,有劉氏女所居淺陋,鄰少年張窺其艾,夜躍上樓,穴窗入。女大呼賊,父驚起,鄰少年不能脫,執而髡之。少年昆弟號於衆曰:「伊父實以女倀而又穽之。」女聞之,拊膺曰:「天乎!辱人至於此。」遂自縊。張乃賄其父金,當讞訴女已承污,特羞奸露耳。鳴謙得女貞烈、父受金狀,乃令以法驗女眉及喉,實處子。與從事劉公訊治之,張伏法。百姓謠曰:「兩劉哲,一劉烈,江河海流合。」

0:00 / 0:48
译

刘鸣谦担任杭州知府时,有个刘姓女子住在简陋的房子里。邻居一个少年偷看她长得漂亮,夜里爬上楼,在窗户上挖了个洞钻进去。女子大喊有贼,父亲惊醒起来,少年跑不掉,被抓住后剃掉了头发。少年的兄弟们对众人叫嚷说:“她父亲其实是利用女儿做诱饵,又设下陷阱害人。”女子听到这话,捶着胸口说:“天啊!污辱人到这个地步。”于是上吊自杀了。少年家里就贿赂女子的父亲,给了他钱。等到审案时,少年的家人声称女子已经承认了通奸的事,只是羞于奸情败露才自杀。刘鸣谦了解到女子贞烈、父亲收受贿赂的情况,就命令按法律检验女子的眉毛和喉咙,证明她确实是处女。于是和幕僚刘公一起审讯治罪,少年被依法处死。百姓编了歌谣说:“两个刘姓官员明智,一个刘姓女子刚烈,江河湖海的水汇合在一起(比喻三刘同心)。”(按:刘鸣谦在明代万历年间任杭州知府,以善于断案著称。)

注
  • 髡 —— 剃掉头发,古代一种刑罚或羞辱方式。
  • 倀 —— 这里指诱饵,利用女子引诱少年上当。
  • 讞 —— 审判定罪。
  • 從事 —— 古代州郡长官的僚属。
批

古时候没有现代法医学,判断女子是否曾受侵犯往往靠一些经验性的检验,比如这里提到验眉和喉,其实并不科学,但在当时被当作一种手段。不过刘鸣谦主要还是靠调查出父亲受贿的真相才破了案。

花瓶水殺人

汪待舉守郡部。民有飲客者,客醉卧空室中。客夜醉渴,索漿不得,乃取花瓶水飲之。次早啟户,客死矣。其家訟之,待舉究中所有物,惟瓶中浸旱蓮花而已。試以飲死囚,立死,訟乃白。

0:00 / 0:24
译

汪待举在州郡做官时,有个老百姓家里来了客人喝酒。客人喝醉了,睡在一间空屋里。夜里客人醉后口渴,找不到水喝,就拿了花瓶里的水喝了下去。第二天早上开门一看,客人已经死了。这家人告到官府,汪待举仔细检查了屋里的东西,发现花瓶里只浸着旱莲花。他试着把花瓶里的水给死囚喝,死囚立刻就死了,于是这桩官司就弄清楚了。(按:汪待举是宋代人,名待举,具体生平不详。旱莲花在明代常被当作观赏植物,但全株有毒,尤其是花和种子。)

注
  • 守郡部 —— 指担任州郡的地方长官,掌管一郡的行政司法。
  • 訟 —— 打官司,向官府告状。
  • 死囚 —— 被判死刑的囚犯,常用于试验或执行刑罚。
批

这条讲的是用实验断案,汪待举通过让死囚试饮花瓶水来验证其毒性,思路巧妙。旱莲花属于有毒植物,误食会中毒,古人对植物毒性已有一定认识,并用于司法实践。